12/25是聖誕節,而公平交易委員會(公平會)昨天,也許為台灣的消費者,送上了一項意想不到的禮物──公平會決議通過,「美商蘋果亞洲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蘋果亞洲公司) 限制電信事業之綁約手機價格,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規定,爰命其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,應立即停止前項違法行為,並處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」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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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om 數位時代 Beta3.0 | 科技 http://www.bnext.com.tw/article/view/cid/124/id/305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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