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2月行政院院會確定開放資料「以開放為原則、不開放為例外」,並對政府各機關的開放資料進度施壓。負責政府因應網路世界法規變化的行政院政務委員蔡玉玲表示,為了解決各機關在推動開放資料時,所面臨到一些資料因為有個資而無法進一步開放的情況,便在2014年6月公布確保隱私權框架的國家標準CNS 29100,以及在今年6月公布去識別化、部分匿名及去除連結的國家標準CNS 29191,希望藉由這2個標準的公布,可以增加政府部門因為個資而無法開放資料的數量,並進一步作為機關如何落實個資法「無法識別特定當事人」的匿名和去識別化的標準;而這個2個標準,也同樣可以作為企業在進一步處理個人資料時,作為匿名化和去識別化的參考指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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