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資法修正案最快明年3月實施 個資法自從2012年10月1日正式實施3年後,首度在今年12月15日立法院院會中完成修法,此次修法主要目的是為了修正原先窒礙難行的法條規範,為了與個資法施行細則定義一致,確認病歷為敏感個資;原本針對間接蒐集個資必須在施行1年內告知義務,則放寬為使用前告知即可;而現行強制所有同意都必須書面表示,修法則放寬其他同意表達方式皆可。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「法務部期望最快2016年3月1日可望正式施行,最遲不超過4月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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