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8月21日 星期五

雲端服務招標試辦5大應用,簡化機關採購步驟

以往公部門的電腦軟體採購,由臺灣銀行依據共同供應契約主辦招標,但社會大眾常常在新聞報導看到廠商現身說法,認為招標過程有瑕疵。對這些競標業者而言,基本上一年只有一次上架的機會,一旦錯過可能就要再等一年,這些廠商認為招標不合理的情況,近年來時有所聞。 另一方面,在採行最低價得標的方式之下,產品的價格最終變成削價競爭,導致業者不願意跟進臺灣銀行公告的標案。經過前述情況之後,自民國103年起,臺銀不再執行電腦軟體共同供應契約平臺服務,對於各公部門而言,若需要購買電腦軟體,變成必須自行每次開標,產生可觀的採購成本,耗時費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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