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8月21日 星期五

政府軟體採購大變革,並推動雲端服務入標

政府對於資訊設備的採購,以往都是建立在單純的供需之上,基於公部門的需求,編列預算,進行廠商招標。後來演進成將普遍有需求的產品,集中招標,並透過單一窗口──臺灣銀行,與廠商交涉議價,這就是公務人員熟悉的共同供應契約。 但是,共同供應契約的制度備受挑戰。民國102年,許多鄉鎮集體LED採購等弊案衝擊,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令全面清查共同供應契約中的產品價格,其中,在資訊設備的軟體部分,因詢價困難,當時臺銀便考慮,不再舉行電腦軟體標案。 當工業局受到行政院指示,承接軟體採購共同契約業務的同時,他們也看見這背後強大的力量,假如運用得當,還可以帶動產業發展。經濟部工業局局長吳明機,是成立軟體採購辦公室的推手,他在推動的過程有許多的理想,現在正開始付諸實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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